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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教学辅导
知识产权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法学专业开设的重要课程之一,也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一般总是通过知识产权法予以确立和推行的,所以它实质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一词,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 (1)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 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 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综合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绝大多数采取制定单行法规的模式,如专利法、专利权法等,而不采用知识产权法典的形式。 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首先就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其次对知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全面的了解,并深入理解掌握。再次,对我国重要的知识产权立法应当掌握理解并能加以运用。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各国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联系接轨。许多国家在制定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参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成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它们会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国际惯例保护成员国及其国民的知识产权。我国也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现在又面临加入WTO。所以在学习和今后的实践中,不仅要了解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要学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立法。 知识产权法课程不仅是基础理论课,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远程开放环境中,学生之间应组织学习小组对生活中的案例进行交流讨论,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知识产权法理论的理解,培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学由多个环节组成。从教学媒体讲,有文字教材《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黄勤南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IP课件由黄勤南教授主讲,对文字教材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阐述,并补充了教材中所没有的最新立法情况,以便于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同时,在IP课件中我们建立了法规库,便于学生在学习中查找法规资料。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应自学文字教材,以对知识产权法课程有个基本了解。再通过上网自主学习知识产权法IP课件,以帮助学生对文字教材的理解。除法规库作为支持学生学习的资料外,我们还录制了申请专利及商标的程序课程,由政府专家就实体操作进行讲解和演示,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操作的能力。 此外,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为学生学习还提供了其它支持服务。 1、 电视直播教学。本课程安排二次直播课,第一次定于9月24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内容是对学习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辅导,并热线答疑。 2、 网上辅导。我们在网上发布本课程各种教学信息及辅导文章,并组织网上讨论答疑。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可随时给我们发电子邮件,也可以参加网上答疑谈论。 3、 我们公布了答疑电话,你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直接向我们咨询。 4、
面授辅导。学生可以通过试点单位,参加面授辅导,由教师对学生中的问题进行解答。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考核为形成性考核,即由平时作业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详情可阅读《知识产权法考核说明》。 |